兵团日前出台政策,旨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。该政策通过《兵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得以明确,主要目标是保障失能人员的长期照护需求,并为相关家庭提供经济支持。
根据《方案》,兵团将分阶段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。具体计划包括:到2026年,覆盖用人单位职工、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;2027年扩展至未就业城乡居民;到2028年实现全兵团范围内的统一规范。
在筹资机制方面,《方案》提出多元化渠道。其中,单位职工的缴费费率为0.3%,由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;退休人员为0.15%,由个人缴纳;未就业城乡居民则按1:1比例由个人和财政分担,起步费率为0.15%,计划在三年内逐步提高至0.3%。
待遇标准方面,《方案》规定不设起付线。对于单位职工参保人员,基金支付比例约为70%;而对于未就业城乡居民,则为50%。同时,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将建立,并在兵团范围内实现互认。
该政策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,旨在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运行,通过完善监管体系来实现这一目标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