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了《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(2026—2028年)实施方案》,标志着一场覆盖全区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启动。此次行动的核心目标是什么?重点聚焦哪些领域?又将如何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?据相关负责人介绍,本项计划旨在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。
从硬件配备到质量把控,筑牢服务根基
近年来,新疆持续推进"优质服务基层行"活动,显著改善了基层医疗基础设施。目前,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配备B超、生化分析仪等基础诊疗设备,不少村卫生室也完成了标准化建设。
然而,硬件设施的提升只是第一步。服务质量与医疗安全才是群众更为关注的重点。据相关负责人指出,基层医疗服务若不规范,可能导致小病拖延成大病,常见病处理不当引发严重后果。
通过日常监管发现,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在诊疗流程规范化、病历书写完整性以及院内感染防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。例如,一些医生开具处方时主要凭经验,缺乏严格审核;有的机构虽然购置了检验设备,但质量控制措施未能同步跟进。
考虑到新疆地域广阔、基层医疗机构分布广泛的特点,质量管理面临较大挑战。加之部分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机会有限,对诊疗规范和操作标准掌握不够扎实,导致同一病症在不同地区处理方式差异明显。此次行动将重点强化基层医疗服务的规范化管理。
优化服务流程,确保医疗安全
实施方案明确了多项具体措施,涵盖患者诊疗全过程:
- **村卫生室输液管理更严格**:经县级审核可开展静脉输液的村卫生室必须配备独立观察室、抢救设备和注册医师护士。同时严格执行"能口服不肌注、能肌注不输液"原则,降低输液风险。
- **慢性病用药保障更有力**:针对基层药品供应不足问题,允许突破"一品两规"限制,推动常用慢病药品下沉到乡村。医共体牵头医院药师将定期提供处方审核指导,确保用药安全。
- **急救能力全面提升**:虽然部分基层机构已设立胸痛、卒中救治单元,但整体急救水平参差不齐。方案要求加强急救设备配置,优化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信息共享机制,提升急危重症识别和处置能力。
- **检验检查质量更有保障**:针对群众反映的基层检查结果重复问题,要求严格实施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。未通过质评的项目将暂停互认资格。
- **病历与院感管理更规范**:强化门诊及住院病历规范化书写,提升医疗文书质量;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规定,加强中医诊疗感染防控管理。
强化责任落实,建立长效机制
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,实施方案建立了明确的责任体系和刚性约束机制:
- **分级负责制度**:城市医疗集团和医共体牵头医院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质量负总责;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。
- **四级质控网络**:自治区、地州市、县区及基层机构将同步建立质量控制体系。地州市负责制定标准,县级负责督查整改,基层定期自查,形成完整管理闭环。
- **培训考核挂钩**:二三级医院专家将定期下沉基层指导培训,重点加强全科、急诊、中医等紧缺人才培育。培训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执业相关联,强化规范意识。
到2028年底,全区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将实现常态化运行。通过三年努力,力争让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能够享受到规范、安全的诊疗服务,真正做到小病放心在基层解决。
